前段时间,家住榆阳区尤家湾村的白先生正在门前干活,突然高空从天而降一连串重物,落在离自己不足两米的地方,白先生吓得赶紧和邻居躲进家里。
“就听见咣咣咣掉下来一堆东西,还有菜刀,一看才知道是对面楼上扔东西了,他们这个楼距离我们的院子不到两米,吓得我们看都不敢看。”回忆起当时的情况白先生至今心有余悸。
原来8月26日晚,犯罪嫌疑人艾某饮酒后与前妻发生争执,为发泄不满情绪便借着酒劲,从3楼将家电、家具等物品抛出窗外。附近居民报警后公安局榆阳分局上郡路派出所辅警很快到达现场。上郡路派出所一中队辅警王泽峰告诉记者:“我们到达现场以后看到犯罪嫌疑人还在往出扔东西,有玻璃碎片、铁锅、案板等,我们到他家楼上发现有一个醉酒男子,把人控制住以后就带回了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目前艾某已经被榆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这也是公安局榆阳分局破获的首起高空抛物案件。(记者 崔瑞妮)
编辑 贺杰慧 校对 高丽丽 审核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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