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涧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2013年6月6日,被告贺某某向原告某银行申请借款,双方签订《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被告贺某某贷款时对该笔贷款提供了不动产房屋抵押。银行按约放款后,被告贺某某因拖欠借款产生逾期,原告某银行主张贷款加速到期,要求被告立即偿付剩余全部贷款本息,故银行诉讼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之前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偿还银行贷款,保持了近九年时间,信用状况良好,而出现逾期还款系被告因经济来源减少。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身在西安,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对本案进行调解。后达成协议:原告某银行同意被告当天偿还2万元的逾期借款本息,剩余借款本息分期偿还;被告于同日也积极履行协议内容,通过银行转账2万元,兑现了案款。(通讯员 白帅帅)
编辑 贺杰慧 审核 李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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