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通报一起杀人案。
根据通报,6月19日13时许,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银源春天小区某栋101室发生一起杀人案,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经石鼓公安分局初步査明,101室住户唐某明 (男,43岁)先后向肖某、周某元、黄某均三人借款共计5万余元。19日,肖某等三人来唐某明家中找其还钱。中午肖某(男,30岁)外出买饭,周某元(男,33岁)、黄某均(男,59岁)在101室内逼迫唐某明还钱,唐某明一气之下从柜子中抽出铁榔头将2人打倒在地。肖某买饭归来后,唐某明又用铁榔头打伤肖某,肖某反抗后逃离现场并报警。出警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联系相关单位。120急救人员进门后发现周某元、黄某均已经死亡。
目前,行凶者唐某明及催债者肖某已被石鼓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尚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来源:石鼓公安微信公号
编辑:梁丽君
责编:魏臻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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