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的市民朋友们,你有一封扫黑除恶倡议书待查收!

2019-04-01 08:28:36 鹰潭在线

6368938813523543002680714.jpg

鹰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垄断农村资源的黑恶势力;以划龙舟、“攀华宗”拉帮结派的房股宗族黑恶势力;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中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在城中村等聚集地拉帮结派、称王称霸的黑恶势力;在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的“菜霸”“市霸”“行霸”;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装强卸的“砂霸”“水泥霸”“土方霸”;控制客运、物流运营线路、强拉客源、非法经营的“路霸”“货霸”;寄生在工业企业、校园周边等场所欺凌弱小、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的黑恶势力;非法制造、买卖、存储、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暴力传销、强行拉人入伙的黑恶势力;勾结境外犯罪团伙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部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积极向纪委监委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全市扫黑除恶举报方式:举报电话:鹰潭市扫黑办0701-6431110,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07016441289,鹰潭市人民检察院07016442000,鹰潭市公安局070112389(或直接拨打110),鹰潭市司法局07016690513,鹰潭市纪委(市监委)070112388,鹰潭市委组织部07016442035。

书面举报:鹰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

网络举报:ytshce@163.com

中共鹰潭市委政法委员会

鹰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31日

汪丽萍新2.jpg

我要举报
请选择原因(可多选)
提交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热心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