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所有普查数据均已录入县级专网。截至2019年3月29日,我市工业源启用普查对象数量1009家、农业源启用普查对象数量35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启用普查对象数量25家、移动源启用普查对象数量62家、各类综合机关填报对象400余家,并已完成入户排污口枯、丰水期监测工作。
在入户普查前,通过入户调查培训夯实了业务基础,通过先行先试创新了工作方法,并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了社会氛围。
在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期间,市、县两级普查办制定了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质量控制方案,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普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在数据审核阶段,严格执行普查员自审、普查员按行业交叉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县级普查机构多部门集中会审与现场抽样复核等“四级审核”工作制度。
下一步,我市污普办将按照普查计划,开展质量核查,夯实全市普查数据质量,确保入户调查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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