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鹰潭市促进工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围绕做大企业盘子、打造百亿企业方阵、培育精品企业梯队、引导铜企业上下游配套四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推动全市工业经济迈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做大规上企业盘子
我市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在省里奖励3万元的基础上,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再各奖励6万元。
对首次入规企业当年新增税收区(市)实得部分(以入规前一年为基数,下同),由企业注册地区(市)级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第二年税收达50万元以上的,当年新增税收地方实得部分全额奖励;第三年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新增税收地方实得部分的50%奖励。
打造百亿企业方阵
我市对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的企业,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
市、区(市)国有工业投融资公司对入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市、区(市)各国有工业投融资公司针对入库企业开展的业务额原则上不低于其业务总额的30%。
我市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的入库企业,由市政府授予“年度贡献奖”,并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价值50万元左右的商务车1辆;首次突破100亿元的,由市政府授予“年度突出贡献奖”,并一次性奖励价值100万元左右的商务车1辆。
培育精品企业梯队
据了解,我市对首次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或经国家级行业组织认定为行业领域前十强的工业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引导铜企业上下游配套
据介绍,市属铜工业企业向无资产关联的本市铜工业企业直接采购铜产品(不含粗铜、废旧铜,下同),年采购量达2万吨以上、4万吨以下,且用于本企业生产加工的,对超出2万吨部分按全年销售均价的0.3‰给予奖励;年采购量达4万吨以上的,对超出4万吨部分按全年销售均价的0.4‰给予奖励。
市属铜工业企业通过市、区(市)国有或国有控股铜贸易平台公司采购铜产品,年采购量达2万吨以上、4万吨以下,且用于本企业生产加工的,对超出2万吨部分按全年销售均价的0.4‰给予奖励;年采购量达4万吨以上的,对超出4万吨部分按全年销售均价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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