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日前,经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汪某某等9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对汪某某等9人判处二年零八个月至十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说法】
【检察官后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是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恶势力坐大成势,危害社会,努力营造“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强大社会氛围。
来源:贵溪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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