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郭清出席

2019-12-27 20:09:21 鹰潭日报社记者 吴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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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清,副主任程芦山、李力、杨森、胡高堂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永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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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蔡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王建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莉安,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市信息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民宗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市人大机关县级干部和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始终坚定制度自信,按照会议提出的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的鹰潭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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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一年来,市政府系统承办的5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全部按要求答复完毕,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47件,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市少数民族乡村振兴情况的视察报告。近年来,我市少数民族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支持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开创了全市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新局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开展2019年环保信江行活动情况的报告。今年的“环保信江行”活动以“关爱百姓生命健康,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主题,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通过持续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网络基本建成,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省市环保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较好整改,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会议审议通过了《鹰潭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根据《立法法》规定,《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鹰潭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办法》共十三条,对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宣誓仪式的组织实施、宣誓誓词等方面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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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谭建新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投票补选了鹰潭市出席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祝晓勤等辞去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6号)

《鹰潭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已由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祝晓勤等辞去

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祝晓勤、谭建新辞去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张一鹃辞去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编辑:郑长红

校对:汪丽萍

审核: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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