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鹰潭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0-01-08 11:08:04 鹰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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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鹰潭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鹰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鹰府发〔2018〕24号),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扩大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鹰潭市主城区扩大禁燃区域

(一)月湖区

月湖区委办公室、月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3月14日印发了《关于修改〈关于印发《月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决定》(鹰月办字〔2019〕87号),禁燃区扩大至全区范围并开展相关工作。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研究,在《鹰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划定的属地禁燃区范围基础上扩大至全区范围禁燃烟花爆竹。

(三)信江新区

信江新区党政办公室于2019年4月1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信江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鹰信办字〔2019〕46号),决定全区范围实施禁燃。

二、贵溪市扩大禁燃区域

贵溪市在原城市建成区范围禁燃基础上扩大至贵溪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及雷溪镇、罗河镇、天禄镇、鸿塘镇、志光镇、滨江镇等6个乡镇全部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余江区扩大禁燃区域

余江区在原主城区东至龙马大道(含城东公租房),西至西大道(含青年农场所辖范围),南至岭前路(含四排屋)、严毕线(水务公司以北)、白塔西干渠、规划九峰路,北至320国道(含工业园区所辖范围、水稻原种场厂部、半边街)的禁燃区基础上,扩大为邓埠镇、中童镇、洪湖乡、刘家站乡、水产场、白塔渠管理局仙塘官家、水稻原种场、青年农场全部区域,以及杨溪乡与邓埠镇城区交界的插花地带(具体为:江背村委会水口张家山、陆家新村,塘井村委会黄家组、何家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扩大禁燃区域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龙虎山镇接待中心(南部、北部)规划区、上清镇接待次中心规划区及各景区范围内自然村,具体如下:

(一)龙虎山镇。中心社区、龚店村委会【龙虎山功能区、老屋钱家、墩上钱家、张家、李家、何家、周家、龚家】;豪岭村委会【前舒、后舒、界上坡至敬老院段、】;西源村委会【杨家畈、陆家、社田源、肖家新增】;口上村委会【口上李家(206国道以西)、香炉峰余家、口上黄家(国道沿线150米范围内)、大塘源】;鱼塘村委会;龙虎村委会【无蚊村、兰车、四甲、港立、蔡坊】。

(二)上清镇。府前居委会; 上清村委会;桂州村委会;城门村委会【边山、黄家、上下城门(除亭子上)】;渐浦村委会【马鞍】;沙湾村委会【上下圣井、水南】;泉源村委会【熊家、邓家、谢家、张家、上下西源】。

(三)上清林场。上清林场场部及各分厂。

来源:鹰潭环境

编辑:毕美珍

校对:朱淑蓉

审核:胡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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