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疫情防控期间严管的要求,利用智慧市场监管执法终端视频会议系统召开视频案审会,审理疫情防控期间6宗销售“三无”口罩、哄抬价格案件。全部案件从重、顶格处罚,罚没款合计41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对以下案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件一:鹰潭市信江新区亿嘉福超市恒大店销售“三无”口罩、哄抬价格案,罚没款121525元。
案件二:夏龙销售“三无”口罩案,没收涉案口罩50个,罚款50000元。
案件三: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零壹超市销售“三无”口罩案,没收涉案口罩1000个,罚没款50333.75元。
案件四:龙虎山镇鱼塘村孔桂秀医疗点哄抬价格和销售过期口罩案,没收涉案口罩10个,罚款80000元。
案件五:鹰潭市月湖区向阳平价超市销售“三无”口罩、哄抬价格案,没收涉案口罩1350个,罚没款59031.25元。
案件六:鹰潭市月湖区三只羊超市销售“三无”口罩案,没收涉案口罩20个,罚款50000元。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当前正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紧要关头,疫情期间案件必须依法按规定从严从快从重查办,及时主动公开处罚信息,向广大经营者传递强监管、严处罚的监管导向,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推动经营者主动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编辑:汪丽萍
校对:郑长红
审核:肖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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