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交警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查处酒驾44起

2020-03-23 17:01:41 鹰潭在线

广告

重榜消息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特别是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始抬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鹰潭交警于3月20日晚至22日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首轮集中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行动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警车85台次,共查处酒驾44起。

鹰潭交警届时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查处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同时也将严查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法律法规


酒驾标准:20mg—80mg/100ml

醉驾标准:≥80mg/100ml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鹰潭交警

编辑:朱淑蓉

校对:赵立萍

审核:周信


我要举报
请选择原因(可多选)
提交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热心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