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鹰潭市反馈“回头看”情况 屠永发通报督察反馈意见 于秀明作表态发言

2020-04-15 17:03:04 鹰潭日报社记者 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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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1月2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鹰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督察组于2020年4月15日向鹰潭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屠永发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市长于秀明作表态发言,副市长张志坚主持会议,鹰潭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李卫国、市政府秘书长席志新出席会议。督察组有关成员,鹰潭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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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认为,鹰潭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进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市委常委会议16次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督察问题整改批示达39次。提出“三大四聚”发展路径和“六强四动一保障”工作思路,切实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是打造“世界绿色铜都”,培育绿色经济发展新动能。以抓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为契机,推进铜产业加速转型升级。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全面完成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十三五”头三年,鹰潭市年均GDP增长8.7%,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了5.7个百分点,取得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丰收。

三是实行分类施策,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投入30亿元建设污水管网,建成鹰潭市污泥处置中心;投资7.8亿元全力打造静脉产业园,建成医疗废弃垃圾处理中心,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厂及垃圾分类分捡中心;投入3813万元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和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体系。

四是守护绿水青山,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2019年PM2.5浓度比2017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下降6微克/立方米。2018年至2019年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8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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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督察组交办的11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72家,立案查处10件,罚款金额116.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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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指出,鹰潭市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此次“回头看”发现,一些整改任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部分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任务排查不全、整治不力、进展不快。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抓共管”局面没有形成。部分区(市)和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识上存在差距。部分地方对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与要求落实不到位,环境保护压力传导逐级减弱。部分区(市)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形成合力,生态环境问题成为了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问题。生态文明考核未有效体现“指挥棒”作用。部分区(市)发展目标管理考核中生态文明考核权重占比不高,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未能凸显。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未达到持续改善要求。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2018年至2019年鹰潭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同比上升8.8%,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3.9%。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没有达到持续改善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水环境质量未实现整改目标。2018年5月,余江区境内白塔河河口断面水质因氨氮超标降为Ⅳ类,2019年2月月湖区境内土桥断面水质因总磷超标降为Ⅳ类。全市354座中小型水库退养后水质改善不明显,水质达标率68.6%,未达到2017年省环保督察“全部达到Ⅲ类水质”的整改目标。

三是部分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推进迟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有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信访件处理未达到整改要求,销号台账不实。全市13个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仅完成30.8%,老城区多条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仍处在建设中。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滞后。海利化工公司搬迁入园工作进展缓慢,“淘汰黄标车拆解量严重不足”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正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抑尘设施不运行,强碱冲洗废水直排外环境;鸿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冲洗废水沉淀后直接外排。假装整改、敷衍整改问题时有发生。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粉尘弥漫、脱硫设备未进行升级改造,企业长期带病生产。

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缺乏“壮士断腕”决心。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未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城市清扫车、真空高效吸尘车等抑尘作业设备配备不足。水污染防治需“铁心硬手”。备用水源建设工作滞后,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存在困难。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土壤污染防治存在安全隐患。传统铜冶炼、化工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量大,转运风险高,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突出。自然生态保护问题不容忽视。矿山开采存在水土保持及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界牌船闸改建工程未经环评审批采砂且采砂区域超出审批范围。工业污染防治未动真碰硬。企业违法超标排放问题突出,燃煤锅炉未按要求完全淘汰,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贵溪市冷水镇“网格化”监管不到位。

五是工业园区环保运行管理水平不高。集中式污水处理水平不高。余江区工业园区一园五区污水处理厂仅有县城工业园建设完成,高新区白露片区管网配套不完善。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效果不佳。贵溪市铜产业循环基地铜拆解园污水处理厂完全停运,硫磷基地污水厂进出水在线监控数据与手工监测数据差距大。

六是环保基础设施薄弱。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问题突出。城市污水管网未全覆盖、未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且渗漏严重,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督察发现5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均未完成提标改造,贵溪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尚处于土建施工阶段。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处理能力不足且填埋场库容已满,存在垃圾不能完全消纳的风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短板。贵溪市、余江区5个乡镇1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施未运行。

督察要求,鹰潭市委、市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将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要全力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鹰潭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并按有关规定向鹰潭市委、市政府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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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秀明表示,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既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整改意见。

我们将按照督察组要求,认真梳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销号制”“追究制”,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务实推进问题整改,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立说立行、在落实上务求实效,切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督察成果。

我们将以此次督察“回头看”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和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一刻不停、一环不松,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鹰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编辑:汪丽萍

校对:郑长红

审核:胡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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