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立案受理该非诉行政执行案后,对涉民生的案件高度重视,将该案交给执行局负责人甘云军承办。甘云军法官收到该案后,立即对涉案企业进行财产排查,发现该企业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然依照法律程序,执行法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甘法官认为此案涉及被欠薪的员工高达四十人,背后就是四十个家庭,一旦处置不当,就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所以他并未如此简单地就把此案放下,而是积极地寻找被执行企业的财产线索和顺利执行本案的办法,但却一直没有什么进展。在一次执行局内案情讨论会上,一位执行法官念出了一个债权人的名字,立刻引起了甘法官的注意,经过核实,该债权人就是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查阅案卷后,甘法官发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在法院有一笔执行到位的债权,数额达27万余元,但因其企业在银行的贷款未及时归还,其个人作为贷款的担保人,该笔到位债权已经被贷款银行保全。经再三阅卷研判后,甘法官决定通过做保全该笔债权的银行以及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将该笔债权用于支付员工工资,以保障社会和企业稳定,并向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叶育林汇报了自己的想法。叶育林副院长非常支持,并由贵溪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领导进行协调。经过几次沟通之后,甘法官做通了银行以及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各方一致同意将该笔个人债权提取用于支付企业拖欠的工资。甘法官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该企业被欠薪的员工代表,同时也对该企业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予以了说明,当所有被欠薪的企业员工在知道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后,都对企业目前的困难表示理解,愿意放弃剩余未支付的欠薪,以期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并向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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